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减半征收吗 问: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减半征收吗?怎么算? 答:是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月销售额10万以内的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直接免征,不论本月是否有因去税务局代 / 开 /的发 /票而缴纳的增值税,而城建税本月如果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则需要减半征收计算。实务中,很多会计人员有 代 /开而缴纳增值税的把教育费附加也直接减半计算缴纳了,结果税务局可能会把缴纳的退给你! 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10万以内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本文为中信会计网作者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