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2015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国税、地税)延长至2015年1月20日,增值税抄报时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均延长至2015年1月20日。因2014年12月涉及年终决算,很多数据需要仔细核对调整,所以请各位财务人员尽量早点进行纳税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lele) |
2015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2015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国税、地税)延长至2015年1月20日,增值税抄报时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均延长至2015年1月20日。因2014年12月涉及年终决算,很多数据需要仔细核对调整,所以请各位财务人员尽量早点进行纳税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