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入口:https://fpdk.shenzhen.chinatax.gov.cn 深圳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10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扩大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放勾选认证权限,不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进行校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温馨提示: 一、成品油经销企业购进数据选择功能提醒。 通过本平台的成品油消费税模块中购进数据选择功能,主要作为成品油经销企业选择成品油发票作为购进数据用途,与勾选认证操作不关联。 二、成品油生产企业勾选认证功能提醒。 通过本平台的成品油发票认证功能,主要作为消费税认证申报用途,并且勾选即确认一步操作,无需再次做发票确认操作。 三、外贸企业(含外综服企业)勾选确认“抵扣”及“退税”功能提醒。 通过本平台勾选确认为“抵扣”或勾选确认为“退税”的外贸企业(含外综服企业),请您在勾选确认发票操作前,认真确认发票勾选用途。已勾选确认为“抵扣”或“退税”用途的发票均不能再撤销,请您慎重操作! 四、征期内,误操作“已申报”选项后的提醒。 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已申报”选项时,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现在您误点“已完成申报”选项后,符合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