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连云港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时间 自2019年4月30日开始,长期有效。 三、信息采集流程 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详尽事项,请关注:连云港市财政局(www.lygczj.com)网站,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之家或“连云港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 85521543 85521542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