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问: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1)照片处理工具是报名照片审核处理的工具,只有审核通过的电子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特别要注意的是:主界面上的说明是全国的通用要求,不适用于上海。本市报名系统使用新版照片处理工具,在主界面的一角特别标注,报考人员应注意区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本市要求设置操作。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蓝色背景,大于30K,像素≧300*215。 (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4)单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选择照片文件。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按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5)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3.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支付。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14.问:如何订购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 答: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并办理订购手续。 15.问:报考人员订购的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领取? 答:报考人员订购的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采取快递方式送达。一般情况下,考试用书抵达本市后一周内可送达。 (1)每位报考人员最多只能选择订购一套考试用书。在此范围内,无论选购几本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均需支付8元快递费。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的发票,将一并随快递送达。有关操作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操作流程。 (2)快递送书服务仅限本市范围。若报考人员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外省市,概不送达。 (3)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规定,待2017年11月30日报名结束并由本市统计上报全市订书情况后,出版社才能将本市订购的全部辅导用书集中发送本市。本市收货后,还需整理和分装方能发送快递。因此,正常情况下,2017年12月下旬可收到网上订购的辅导用书,请报考人员耐心等待。 (4)快递送书联系电话:63784527。 16.问: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答:(1)订购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发票,将随考试用书通过快递一并送达。 (2)未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到所选取的考场所在地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收据。2017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收据的,视为放弃。 17.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4日10:00至5月8日24:00间,登录上海财政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18.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日程安排,预计将于2018年6月10日前,通过上海财政网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考试成绩。 19.问:领取合格证书须提供哪些证件? 答:领取合格证时须提供的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上海市居住证、工作单位证明、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身份证明等。 20.问:如果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