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肇庆初级会计师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关于肇庆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肇财会〔2021〕9号 各县(市、区)报名点和广大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0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的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选择“考区名称是肇庆”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9日(工作日),到所属报名点提交复核资料(所属报名点是指《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不能跨报名点提交。 各县(市、区)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复核资料,于7月13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表报肇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我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复核资料 (一)《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1份,收原件。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进行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持有国外学历证书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送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代办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代办委托书收原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四、领取证书 (一)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二)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20978→点击“考试信息”)。咨询电话:0758-2271231。 肇庆市财政局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