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行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但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存入的款项,贷方登记提取或支出的存款。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该账户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二、负债筹资业务 (一)负债筹资的构成 负债筹资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结算形成的负债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结算形成的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负债筹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短期借款”账户 “短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借款”账户 “长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归还的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利息”账户 “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该账户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4.“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2.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款本金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第三节 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与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成本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企业可以通过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不同取得方式下,固定资产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及其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额占其原价的比率。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当按月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和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除外。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本大纲重点介绍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各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其中: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因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均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四、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固定资产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在建工程”账户 “在建工程”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出的成本等。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该账户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2.“工程物资”账户 “工程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该账户可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