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全省农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根据《》、财政部《》(财政部令[2005]第26号)和《》(豫财办会[2005]第51号)规定,制定了《河南省农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 附件: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全省农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根据《》、财政部《》(财政部令[2005]第26号)和《》(豫财办会[2005]第51号)规定,制定了《河南省农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 附件: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