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关于2011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在娄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湘财会[2005]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财会[2010]25号)规定,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0年11月10—25日。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省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已经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一)会计学;(二)会计电算化;(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四)审计学;(五)财务管理;(六)理财学。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考试时间 2011年度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科目采取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4月9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4月9日下午2:00— 4:00 2、上机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初级会计电算化 2011年4月10—1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地点 1、中央和省在娄各单位、市直各单位以及在娄各大、中专院校报考人员请到我局报名。 2、各县市区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县市区财政局报名。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7号)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人70元。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提供2张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局报名,其中按规定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大中专会计类专业毕业生还应持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接受财政部门的资格审核。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考,不符合免试条件者一律不予免试,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报考者自负。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且一律不得接受团体报名。 2、报考人员应根据规定,认真选择应考科目,考试合格后,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报考的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2011年度全科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有效。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到当地财政局领取或登录“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nloudi.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5、从2011年4月1日开始,考生到报考地财政局领取准考证。 6、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由我局统一组织,县市区一律不设考点。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1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圆满完成。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