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1年第1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考点: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现将2011年第1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确认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本人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考生登陆济南市财政公众网:http://www.jn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一律不接受集体报名。 (二)报名时间:本次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15日至2月1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当次网上报名无效。 (四)现场确认地点: 1、济南光大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251号(省立医院南门西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531-87067611、87067612。 2、山东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杆石桥路口东南路口200米路南,文化西路西首、齐鲁医院向西300米路南);咨询电话:0531-82073297、82073298。 3、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武警医院北门往东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531-86400904、15335415169。 4、济南职业学院;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2号;咨询电话:0531-82621209、82627532。 5、济南市汉成培训学校;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1号(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实验楼三楼302室);咨询电话:0531-87922295、89636998。 二、网上考试时间 报名确认的考生自2011年2月27日起,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http://www.jncz.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带有照片的准考证。本次报名自2011年3月初起分期分批进行考试,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注意事项 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 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确认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报名表;在校大学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校证明、学生证交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要核对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后交费确认。网上未上传照片的考生携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或近期数码照片。 因考试成绩山东省内有效,省外人员不能在我市报名考试。 四、考试科目、答题方式、考试用时、考试收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分为客观题和软件操作题两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 五、有关政策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参加全部三个科目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为有效成绩。 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参加此次考试合格的考生,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在期限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省直和中央驻济单位的考生在省财政厅办理;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市财政局办理;其他单位或无单位的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县(市)区财政局办理。 济南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