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明确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