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即正常损失,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