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会计分录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原则 1.初始成本的认定 ①初始入账成本=买价-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②类似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持有期间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4.此类投资不认定减值损失。 5.此类投资处置的利得或损失归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被投资方分红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①被投资方宣告分红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②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期末公允价值波动时的会计处理 ①增值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②贬值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