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对于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回,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
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对于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回,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