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由于被投资方用税后利润分红,因此投资方才能作为免税收入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除国家规定的金融保险企业在规定比例内可以提取准备金之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