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会计核算 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属于政府单位控制的经管(即经手管理)资产。不同于政府单位以自身占有、使用方式控制的固定资产和库存物品,经管资产是政府单位以管理方式控制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经济资源,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 (一)公共基础设施。是指单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2)具有特定用途;(3)—般不可移动。独立于公共基础设施、不构成公共基础设施使用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管理维护用房屋建筑物、设备、车辆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通常情况下,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按规定对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对该资产负有主要管理维护职责或者承担后续主要支出责任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分为多个组成部分由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分别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各个政府会计主体分别对其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应部分予以确认。 在购建公共基础设施时,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构筑物部分和土地使用权部分分别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整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 (二)政府储备物资。是指单位为满足实施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进行抗灾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特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在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定事件或情形时动用;(2)其购入、存储保管、更新(轮换)、动用等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专门管理制度规范。 提示:通常情况下,政府储备物资应当由按规定对其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行政管理职责主要指提出或拟定收储计划、更新(轮换)计划、动用方案等。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由不同政府会计主体行使的政府储备物资,由负责提出收储计划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 动用发出无须收回 按照发出物资的账面余额,计入业务活动费用 动用发出需要收回 单位应当在按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收回物资时,将未收回物资的账面余额予以转销计入业务活动费用 调拨给其他主体 按照无偿调出政府储备物资的账面余额冲减无偿调拨净资产 销售并纳入单位预算 将发出物资的账面余额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将实现的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