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交易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该类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利息收入,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借: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处置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结平) 贷:债权投资(余额结平)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不考虑减值)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