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的适用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査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黉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