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③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⑤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比如,企业购建三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流水线,三条流水线分别用于独立生产不同的产品,这种情况下,某条流水线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应该相应的停止该条流水线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⑥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经分别完工,也不能认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整体完工时,才能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才可停止资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