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提存、设定收益、长期残疾福利会计处理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了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长期残疾福利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企业应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计量时应当考虑长期残疾福利支付的可能性和预期支付的期限;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企业应当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