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的情形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以下货物免征增值税 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③软件产品; ④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⑤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⑥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⑦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⑧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⑨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下列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 ①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 ②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