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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_增值税法

时间:2010-11-03 13:44来源:未知 作者: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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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_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09年起我国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



201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_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09年起我国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举例∶甲为卷烟厂,生产卷烟批发给A批发商,甲是生产者要交纳消费税,销售卷烟交增值税,A批发商将烟批发给B零售商,A向B销售时需要交增值税,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零售商将卷烟零售给消费者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举例:A企业委托B加工烟丝,委托方A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B提供加工劳务,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三)、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提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生产货物;2、进口货物;3、委托加工劳务。

  (四)、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案例: 甲是一家服装厂,如果生产的服装直接销售乙,则直接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代销协议,协议规定按照零售额10%收代销手续费,甲服装厂于4月30日上午将一批服装交给乙商场代销,乙于4月30日下午全部销售给消费者,取得零销售额为117万元(含税)。在5月8日甲收到乙的代销清单,甲给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80万。

  乙商场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117/(1+17%)x17%=0

  甲服装厂缴纳的增值税: 117/(1+17%)x17%-80 x17%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举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举例:甲企业是刚材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钢材盖楼房,则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五)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举例1:甲商场向A销售2000元的空调同时向A收取100元安装费,销售空调缴纳增值税,安装劳务缴纳营业税,这项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举例2:乙是一家装修公司,给B提供装修服务时同时销售涂料,装修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涂料缴纳增值税,因为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因此,这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解释: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增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举例: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其中,提供客房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啤酒缴纳增值税。如果酒店分别核算啤酒的销售额和客房的营业额,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

兼营

是否同时发生

同时发生

不一定

是否针对同一销售对象

针对同一对象:①同一销售行为;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

不一定:①同一纳税人;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

税务处理

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部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电信局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

  (5)融资租赁业务:

  (6)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九)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直接免税)(P125)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得物品。

  【例题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8年)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商店销售集邮商品

  D、纳税人从事商品期货和贵重金属期货业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要注意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划分。

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缴纳营业税。

  【例题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2005年)

  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邮票厂印制邮票

  C、银行销售金银

  D、商场销售金银饰品

  答案:B 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2006 年)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案:ACD

  【例题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增值税的是( )。

  A、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B、银行销售金银

  C、邮局销售邮票

  D、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

  答案:C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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