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师报名工作年限规定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中的规定:73号令取消了原26号令第二十三条的注册登记制度。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不再保留从业档案信息中的“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信息项,“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项的确定办法由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自行制定,一般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且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因此估计,今年的会计工作年限审核口径将以毕业证和会计证的获得时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 具体口径要各地考办审核点把握,但估计可能会是(以报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例): 全日制学历:大专学历需要2011年7月前毕业,本科学历需要2012年7月前毕业,双学位需要2014年7月前毕业,硕士学位2015年7月前毕业,同时,会计证获得时间不晚于毕业年度; 大专为全日制,本科为非全日制学历:则全日制大专毕业时间不能晚于2012年7月,且会计证获得时间不晚于2012年底。 大专、本科均是非全日制学历:以会计证的获得时间为准进行相应的工作年限计算。 备注:具体请以报考所在地财政局规定为准!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