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及以前年度济南会计继续教育补学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时)补学开放的通知 为方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经研究,现开放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时)补学,补学费用自行负担。需补学人员须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采集入口(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foreignPage.html)。我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为济南市财政局网站“办事服务”栏的“继续教育”入口。补学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0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