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财政局 衡水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engshui.gov.cn 衡水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起草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开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起草税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负责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全市开展综合治税工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还本付息工作,配合做好债券发行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定具体办法,管理市政府国外债权、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以下企业中均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十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市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综合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统计分析工作体系。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衡水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819号 电话:0318-2122345 廊坊市财政局会计业务咨询电话: 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审批,0311-8677336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316-263802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资格证书的领取,0316-2030116。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