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luan.gov.cn 六安市财政局网站权威提供六安市财政会计信息、财政法规、会计管理、会计考试、会计继续教育信息等。 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八公山南路交叉口市财政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64-3378120(窗口)、0564-3378207(办公室)、0564-3378215(会计考试) 六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十七)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九)负责行业系统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