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yzcity.gov.cn 永州市财政局网站权威提供永州市财政会计管理、会计考试、会计继续教育等财政会计管理信息。 永州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冷水滩区湘江东路48号;邮政编码:425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8369504;传真:0746—8369502 电子信箱:yzczbgs@163.com 永州市财政局部门电话 办公室(信访科)(电话:8369504)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市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全市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