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电话地址_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7479925 传真:0871-67479096 邮政编码:650500 电子邮箱:cgxczjbgs@163.com 办公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古银路4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市对呈贡区的转移支付,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 (六)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七)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拟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和办法。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贯彻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十四)组织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十五)负责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协助相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六)负责拟订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贯彻执行省、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