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决定,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宁波市报名时间定为2010年10月22-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即: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报考初级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⑴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⑵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⑶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⑷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⑸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专业资格年限计算至2010年底。 3、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2011年度全市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10:00至10月31日24:00。2011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进行。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办法、值班电话。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kj.nbcs.gov.cn)服务大厅中“会计考试报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在甬铁路系统及驻甬部队会计人员报考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报名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书原件(无第二代身份证人员需提交一寸证件照片1张),统一到宁波市财政局(中山西路19号西大厅一楼会计事务办理窗口)办理会计信息录入,确认后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获得双学士学位且报考会计中级的人员,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资历、学历修改手续。 尚未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采集电子照片的人员,需要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尚未换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应持身份证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电子照片采集手续。 (三)收费及其他相关事项 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 收费方式采用银联网上缴费,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四)宁波市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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