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2018注会任职资格检查期间暂停办理转所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确保年检人数与行业管理系统数据一致,根据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管理规定》(粤注协〔2013〕9号),我会于年检期间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申请转所,但尚未办理完成转所手续的; (二)拟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拟任股东(合伙人)转入协会代管的;财政部门新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股东(合伙人)转出协会代管的; (三)因会计师事务所被撤回行政许可,需转入协会代管的。 深圳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期间转所事宜按《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深注协秘字〔2017〕99号)执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3日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