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成都考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具有会计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二、专业阶段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等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三、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四、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 五、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18日 综合阶段考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考生直接参加省注协组织的全省统一报名考试)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成都财政会计网(http://bm.cdkjw.org),选择“会计服务”,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含公休日),按照属地原则,到成都市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七、成都市财政局报名确认点 成都市财政局(金家坝街5号,电话028—86267699)。各区(市)县的考生,可在当地区(市)县财政局报名点进行考试报名确认。 八、其他事项 《四川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存各报名确认点备索,也可登陆互联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