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这其中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主要借助机算计辅助比对,但因计算机网络并不完善,所获取信息数据有一定的局限性,日常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在基层主要还是以人工分析为主。因此,纳税评估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直接影响纳税评估的质量。从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评估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知识、财会知识,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而且能够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的复杂的要求来看,具备这样条件的税收评估员并不多见,在如何解决纳税评估人员不足机制时,注税行业的注册税务师应是一个较合适的服务主体,注册税务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纳税评估提供专业服务。 一是注册税务师为纳税评估提供服务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建立以纳税评估为核心,税收征收、税收稽查等新型税收管理模式的需要 纳税评估作为税收征收和税收稽查的中间环节,其本质是连惯前后二者的职能,让税收管理沿着良性的道路发展下去,达到最佳的税收管理结果。也就是以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纳税评估为核心,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现代新型税收征管模式。这里以纳税评估为核心,是在纳税人主动申报的基础上,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核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纳税人主动申报资料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纳税评估的质量,而注册税务师在实际涉税服务中,有一部分的专业职能也就是为纳税人提供代理纳税申报等涉税服务。如果注册税务师在纳税人主动申报的这个环节,把握住纳税申报的准确与真实性,接下来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必然水到渠成。因为,注册税务师的本职也是维护是国家税收征收、保障纳税人合法的权益等,作为中介性质的注册税务师客观公正的做好涉税服务是其基本职责要求。因此,注册税务师可为纳税评估提供服务,而且这个服务是前瞻性的服务,对建设新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注册税务师为纳税评估提供服务是注税行业发展的需要 注册税师行业从诞生那时起,就注定要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等税收事业服务。注册税务师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为纳税人提供更完善的纳税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涉税服务行业。凡是相关涉税的服务项目,注册税务师行业都有责任积极的参与,这不仅是注税行业的属性所决定,而且也是进一步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大力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需要。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在某种方式上是一种查资料,案头分析的税收管理方法,也是税务机关,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税收管理进一步复杂,在积极引起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税收管理活动。应当说,纳税评估把税收的强制性和刚性的一面暂时隐去,出现在纳税人面前的是函告、约谈等服务式的专家评估,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与其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为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建设起一个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而这个方式方法其中之一就是纳税评估。评估的本质是相互平等的论证某个疑点和焦点,最后能够取得一致意见。税务机关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已经把税务机关自身放置在一个与纳税人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函告、约谈,并没有立即跟进采取强制措施。通俗的讲,纳税评估就是一次“友情提醒”,让纳税人及时改正不当的思想和行为。以上纳税评估各种服务方法和措施与注册税务师日常工作要求基本相一致,而且注册税务师的服务更能取得纳税人的认可和信任,因为注册税师在涉税服务中没有行政色彩,纳税人对此较放心和偏爱,可以说注册税务师的服务是纳税人真正需要的服务。因此,注册税务师为纳税评估提供服务是注税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纳税服务理念建设的结果。 三是注册税务师为纳税评估提供服务是政府采购中介服务项目 建设高效的政府,打造新型的征纳关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必然。其中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把一部分服务职能打包给社会中介服务去完成,不仅从效率上提高政府的形象,而且在成本和效益上会有大的突破。税务机关的一些涉税服务职能,完全能够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借住社会中介力量和能力,去更好的完成纳税服务项目,这不仅解放了税务机关复杂繁琐的税收环节,而且能够大大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国外的税收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社会中介力量来完成事务性的税收工作,税务机关主要精力都集中在选案稽查、打击违法行为上。纳税评估,纳税自查之类事务性的工作都由社会中介机构去完成,这是减少政府运营成本,节约纳税人贡献的税收,维护税务机关执法形象,真正为纳税人所想,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所在。注税行业作为税收管理中的社会中介税收专业服务力量,对于税收事务性的项目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纳税评估仅是其中之一。因此,把纳税评估的工作作为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的项目,其一是对税务机关有利,降低了税收管理成本,减少了税务机关涉税风险,其二是对纳税人也有益。纳税人并不希望任何涉税事项都直接与税务机关打交道,他们更多的精力需要用企业生产经营上。税务机关上门指导尽管是服务行为,但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上门就是为了税而来,纳税人有着本能的排斥。如果这些事务性的事情由注册税务师去服务办理,其内容和行为就发生本质的变化,纳税人更愿意接受一个中介的服务,注册税务师与纳税人没有利益的冲突,更容易沟通和交流。所以说纳税评估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注册税务师有条件有能力为此提供服务。 纳税评估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注册税务师有条件有能力为此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