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编制附注时应包括以下十三项内容: 1、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4、或有事项的说明 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7、重要资产转让及其说明 8、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9、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0、当期确认的各项收入的说明 1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说明 12、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13、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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