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伪税控金税卡和税控IC卡只可由本单位自己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为他人代开加密票。开票业务必须由持有本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开票业务。防伪税控专用机不得携带外出开具加密票。 二、为了防止病毒破坏企业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造成数据丢失现象,安装开票系统的电脑原则上不得从事其他工作,以确保专人、专机、专用。支持系统运行的Windws操作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三、为了保证企业开票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企业开票系统启动、打印、写卡及退出时因突然断电而丢失数据或损坏金税卡和税控IC卡,企业对开票电脑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UPS)。 四、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统一实行资格许可证制度。 五、防伪税控企业必须妥善保管防伪税控专用设备,金税卡、税控IC卡、专用发票应分别由3人分开负责管理,专柜保管。未经主管国税机关及指定服务单位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擅自拆装专用设备,更改开票软件,也不得对开票系统本身及有关数据进行任何调整、修改或其他操作。 六、为了确保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安全,国税机关及指定服务单位对安装了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电脑进行加贴封条处理。对需拆封维修的电脑,必须先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由开票系统指定服务单位拆封,将金税卡卸除,并做好拆封卸除记录。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加封。未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封。未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封对电脑进行维修操作。 七、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和税控IC卡如发生丢失、被盗和封条损坏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国税机关报告。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进行,并且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税务部门作书面报告。 【】 责任编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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