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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税务提出识别普通发票真伪的申请

时间:2010-09-16 16:04来源: 作者:
正保会计网校
【问题】我企业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购买办公用品时取得的发票不知真伪,如何向税务部门提出识别普通发票真伪的申请?【解答】纳税人如果发现取得的普通发票有疑点,可以有以下两种方法采用:一、进入安徽国税局外网首页的发票查询系统,将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



  【问题】

  我企业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购买办公用品时取得的发票不知真伪,如何向部门提出识别普通发票真伪的申请?

  【解答】

  纳税人如果发现取得的普通发票有疑点,可以有以下两种方法采用:

  一、进入安徽国税局外网首页的发票查询系统,将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录入系统,可查询出本省内发票的发售税务机关和购买发票的企业名称,可将查出的购买发票企业名称与发票的开票单位名称比较是否一致。

  二、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9]157号)规定,可向所属税务机关的征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鉴定时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鉴定普通发票的原件;(二)单位(含税务系统内各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三)个人申请鉴定普通发票,则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

  负责鉴定的主管国税机关在受理后,对当场可以鉴定真伪的,当场办理并出具《普通发票真伪鉴定证明》,当场不能鉴定的,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告知鉴定结果并出具“证明”;特殊情况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经鉴定,发票原件为真发票,鉴定部门应开具“证明”提供给申请人;发票原件为假发票,鉴定部门须在发票原件上加盖“经鉴定,此票是假发票”字样的印章,并开具“证明”提供给申请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普通发票真伪鉴定一律采取免费方式,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不承担发票鉴定中发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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