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地方局关于财产行为税减免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鄂地税发[2009]93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报送以下资料: 1.《减免税申请书》 2.纳税人减免税书面申请报告 3.《减免税申请受理通知书》 4.《减免税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 5.主管地税机关实地审核报告 6.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审核意见 7.市、州地方税务局审核意见 8.纳税人占用土地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详细情况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纳税人财务资料 11.其他相关资料 属于市、县局审批权限的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申请,比照上述要求报送资料。 【】 责任编辑:zoe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