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税2015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月23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试点,将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定于2014年12月31日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系统切换时间安排 (一)2015年1月1日零时至2015年1月8日零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进行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自助办税系统等暂停办理除网络发票在线开具外各类涉税事项。 (二)网络发票在线开具:1.2015年1月1日零时至2015年1月8日零时,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网络发票用户暂停所有网上发票开具业务;2.2015年1月5日零时至2015年1月8日零时,通用机打网络发票用户暂停所有网上发票开具业务。 (三)2015年1月8日8时,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正常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届时将启用新的网上办税等系统,具体登录地址和登录方式不变,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首页下载《网上申报网络发票操作手册》使用并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操作。 (四)2015年1月份河南省地税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5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