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简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 答: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有: (1)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 (2)银行与存款人须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义务;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民银行核准。 (4)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答:(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7.什么叫支付结算?支付结算的原则有那些? 答: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支付结算的原则有:第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第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第三,银行不垫款。 8.哪些情形下存款人可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答:(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