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纳税人享受减免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3、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是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基础要素,是首先应当做到的,否则就很难做到办事公道和服务群众。( )
[答案]:√
14、票据金额中以中文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时,以中文记载为准。( )
[答案]:×
[解析]:票据金额以中文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15. 会计人员陈某认为,会计工作只是记记账、算算账,与单位经营决策关系不大,没有必要要求会计人员“参与管理”( )
[答案]:错
[解析]:参与管理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的参与市场调研和预测,参与决策方案的制定和选择,参与决策的执行、检查和监督,为领导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当好助手和参谋。
四、简答题
1、简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答案]: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爱岗敬业――基本要求是: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诚实守信――基本要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廉洁自律――基本要求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客观公正――基本要求是: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保持独立性
坚持准则――基本要求是: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提高技能――基本要求是: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参与管理――基本要求是: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管理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服务――基本要求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简述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答案]: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2)原始凭证加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重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五、综合题
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6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5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
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末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发票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