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有关处理 1.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1)母公司在合并日需要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等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在将购买取得子公司股权登记入账后,编制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将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相抵销。 (2)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3)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合并方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资本公积(溢价)不足恢复的,在备查账中登记,还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首先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其次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等内部交易相关的项目进行抵销处理; 最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成本法核算调整为权益法核算时,应当自取得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度起: (1)逐年按照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享有的份额,调整增加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并调整增加当年投资收益。 (2)对于子公司当期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宣告分派的股利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则调整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减少原投资收益; (3)子公司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按照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金额; (4)除净损益、利润分配以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按照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的同时,增加自身资本公积。以后年度的调整,则比照上述做法进行调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