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出租、出售、报废会计处理 (一)无形资产出租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应交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发生的相关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 (三)无形资产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则应将其报废并予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转销时,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