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金融资产分类 1.第一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处置时,须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到“投资收益”科目; 2.第二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第三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第四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资本公积,但在终止确认时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