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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公式总结_营业税

时间:2010-11-01 21:37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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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出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按下法核营业额: (1)同类劳务销同类不动平均价; (2)最近同类劳务或销同类不动平均价定: 组税格=营本或工程本*(1+成润率)/(1-营率) 成润率省自治区辖市府属地税定。



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出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按下法核营业额:

(1)同类劳务销同类不动平均价;

(2)最近同类劳务或销同类不动平均价定:

组税格=营本或工程本*(1+成润率)/(1-营率)

成润率省自治区辖市府属地税定。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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