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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公式总结_消费税

时间:2010-11-01 21:38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作者: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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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公式总结_消费税公式汇总 一、 境内生产 1、从价定率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额*税率 @*销额=价款+外费,承运发票及纳税人转交发票给购货方不计 2、从量定额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3、混用两法征税 应税销售量*定额率+应税销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公式总结_消费税公式汇总

一、 境内生产

1、从价定率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额*税率

@*销额=价款+外费,承运发票及纳税人转交发票给购货方不计

2、从量定额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3、混用两法征税

应税销售量*定额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率(适:卷烟、粮食及薯类白酒)

4、卷烟从价定率

某牌格卷烟核定价=该牌格卷烟零售/(1+35%)

5、 换生产消费料,入股、抵债应税品

纳税人同类应税品的最高销售格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6、准扣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

已纳税=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 适用率

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期初存买价+购进买价-期末存买价

7、产销达低污小轿越野小客减30%的消税

应征税=法定率计消税*(1-30%)

8、自产用没同类

组税价=(成本+利润)/(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利润=成本*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给)

 

二、委托加工

1、没同类

组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2、应税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收回连续生产

准扣委加的应税品已纳税=期初存已纳税+收回的委加已纳税-期末存委加已纳税

三、 进口

1、从价定率

组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率)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

2、 从量定额

应纳税=应税量*单位额

3、混合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应税消量*单位额

@*本节税除国务院令不得减免。

四 、出口

1、 出口免并退

适用:出口经营权外贸购进消品出口,及外贸受他外贸委代出口。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代理出口不退(免)。与增一致。

2、免但不退

出口经营权生产自营或委外贸代出口,不办退。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不退指免征的消税消品出口已不含消税,无须退。与增别:消税在生产环征及免,增是道道征。

2、 不免不退

3、 商贸

4、 退税额

(1)从价定率:应退税=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应退税=出口数量*单位额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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