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考试《税法二》预习辅导_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如果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征两部分。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8项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非流通)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远洋捕捞免征企业所得税)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蔬菜的种植 B.中药材的种植 C.花卉的种植 D.海水养殖 【答案】AB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农产品初加工 B.远洋捕捞 C.花卉的种植 D.海水养殖 【答案】CD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①企业承包经营、②承包建设和③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举例:某企业自2008年3月5日起从事公路建设,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公路项目。该公路2011年5月1日建成投入运营。2011年~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所示:
则该公路项目自2011年开始计算减免税期,2011~201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所得税。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非获利年度)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例题】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A.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A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