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 (一)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 (二)我市考点原则设在盐城市市区,具体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考试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31日。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http://www.ycks.gov.cn。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1年2月14-15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15-86668212、86668515、86668104。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县(市、区)考生的相关材料,应先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验证。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7日开始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征订考试大纲和教材。也可直接与相关税务部门联系,市地税局地址:市迎宾北路69号,联系人:唐为刚,联系电话:0515-88328318。市国税局地址:大庆中路66号,联系人:单炳中,联系电话:0515-88355386。 八、其他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214。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网址:www.ycltax.gov.cn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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