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2017年4月例征期内适逢清明节放假,所以大部分省市的2017年4月国地税纳税申报期限截止期为2017年4月18日。部分地区有所不同,具体请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建议:尽量提前几天比如在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纳税申报,以免最后几天集中申报人数过多可能导致无法完成申报,或者出现错误以便及时修正。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