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咨询协议书
甲方: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甲方为了搞好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社会中介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为甲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并签定如下协议书:
第一条 财务、会计咨询内容:
乙方提供以下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① 对甲方**年--**年期间的固定资产账务进行清理及调整
② 帮助甲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③ 帮助甲方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④ 双方协商的其他咨询事项
第二条 财务、会计咨询服务时间:
财务、会计咨询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依本协议约定提供财务、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并获取相关财务咨询、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报告。
2、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咨询人员开展工作,介绍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财务、会计、税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甲方按照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 豫价房字[1997]第340号的有关收费标准,根据双方协商的的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及时、交纳承办业务的费用。
4、甲方对因使用财务会计咨询、审计、资产等专业报告不当,而导致的结果负责。
5、甲方应为咨询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因工作需要必需去外地,其差旅费按有关规定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获取与开展财务会计咨询工作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资料。
2、乙方有权按期收取约定的专业服务费用。
3、 乙方须委派能胜任咨询要求的专业咨询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高效、优质的咨询服务。
第五条 咨询服务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0.00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并于协议签订生效日预付50%的服务费,计人民币_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其余款项于业务完成之日结清。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2、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咨询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五条第1项下所述的咨询费用。
3、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书有效期及变更、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自签发日生效,并在协议约定事项全部履行完毕前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废除。
3、甲、乙两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及变更事项;如违反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le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