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卢湾区国税局/地税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电话 上海市卢湾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15楼;电话:63022500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第一税务所是区局税收服务平台,分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和综合受理三类服务子平台;负责征管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档案化管理。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第二税务所负责对区域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上海分公司、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金融类企业(不包括三、五、九所涉及类型的管户)。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第三税务所负责公安企业、除轻工放小企业以外的市局下放托管企业及代表处。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第四税务所负责经营地址在瑞金街道所辖区域,除二、三、五、九所管理行业之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 第五税务所负责对区域外资企业以及在我区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属我区管辖的涉外纳税人。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 第六税务所负责经营地址在淮海街道所辖区域,除二、三、五、九所管理行业之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 第七税务所负责经营地址在打浦街道所辖区域,除二、三、五、九所管理行业之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第八税务所负责经营地址在五里街道所辖区域,除二、三、五、九所管理行业之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在我区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属我区管辖的非涉外纳税人及外建项目。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 第九税务所负责区属复兴益民、中城集团、永业集团、淮海集团、经纬集团所辖企业及其投资企业;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特指大型百货、连锁超市)。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 第十税务所负责对第五、六、九所管户的日常、专项、来信、来访等专案的稽查。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 第十一税务所负责对第三、四、八所管户的日常、专项、来信、来访等专案的稽查。 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第十二税务所 第十二税务所负责对第二、七所管户的日常、专项、来信、来访等专案的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