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 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第一、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给购货方”; 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4)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责任编辑:lele) |